作者有話要說: 陳奕迅的這首歌,親們一定找來聽聽,偶非常非常喜愛,不僅因為陳奕迅,還因為它的詞是林夕寫的,林夕是我的男神!臉紅O(∩_∩)O~
另外,這兩天可能比較忙,再來更應該是星期四或五,親們不好意思啦,你們的留言是我的動力,一定留言給我哦,愛你們,╭(╯3╰)╮~
渾渾噩噩中度過了一夜,只感覺到萬般疲累,早上也根本醒不來,只想就這樣睡着,永遠也不要醒來。可是門鈴聲把她叫回到現實中,是Ethan,來給她送早餐。
“Ethan,sorry,我還蓬頭垢面的,起不來床。”
“沒關系,你去沖涼吧,我在這等你,吃了早餐,我送你去學校。”
按照Ethan的吩咐,跟着他來到學校,早上是lecture,大講堂裏做了百多個學生,課還沒開始,大學裏面的課程已經不再分班,大家三三兩兩的坐着,聊着天,程程一進來,大家的目光立即投射到她身上,指指點點,議論聲立即大了起來,程程只好找了個角落的座位坐下,可是發現居然有同學在拿着手機拍她,她覺得自己無處可藏,只好把帶來的外套整個批起來,把背帽也拉起來罩上頭,她覺得自己此刻就好像是個只能躲在黑暗中的老鼠,暗暗祈禱老師快點來上課吧。她并不知道這還只是個開始。
下午她照常來到Ethan的律所,進門要刷員工卡的時候,沒有過,門打不開,她并沒有多想,打給Ethan,Ethan出來帶她進去,一進門,本來低頭做事的同事幾乎一個一個地全都裝作有事情似得擡起頭來看她,然後又尴尬地趕緊低下頭去,程程回到自己的座位,發現該做的東西已經全部消失不見,這才覺得不太對勁,她去問主管發生了什麽事?主管很隐晦的說:“程,我們覺得你目前還在讀書,可能把專業知識學好,将來再來律所工作?”
程程漸漸明白了什麽,她來的時候也并不是畢了業,也并不是學好了專業知識,現在這樣說,就是很明顯的趕人了。她沒有再說什麽,還何必要問呢,只會更尴尬。
她從主管的辦公室出來,來到自己的桌子開始收拾東西,又是收拾東西,最近什麽地方都不得容身了,她麻木地做着這一切,Ethan突然過來了,“你幹什麽?”
“收拾東西。”
“為什麽?”
她擡起頭看着Ethan,她想怎麽Ethan也變得這麽幼稚單純?她沒有說話,又繼續低下頭收拾東西。
Ethan似乎明白了,他大踏步地走去主管的辦公室,只一會,就聽到他逐漸升高的聲音,她聽到他說:“作律師,跟一個人是否上過報紙有什麽關系?”
程程想,如果她能聽見,那辦公室的其他同事也都能聽見,她更加無地自容,東西也不想收拾了,她想就快點離開這裏吧,她放下東西往外走,但Ethan突然從辦公室裏沖出來,拉住了她,“你去哪裏?這裏沒人能趕你走。”
她還沒有說話,只看到從律所最裏面的房間裏走出來一個人,那人已經有些年紀,戴着眼鏡,很有威嚴的樣子,大家看到他都馬上低下頭去工作了,他走到她們這裏,看着Ethan,“Ethan,放開她。”
“daddy。”
這下好,又惹怒了一個父親,程程心想自己實在罪過,她掙脫了Ethan,開始往外走,但Ethan還想跟着她。“Ethan,你站住。”他的父親下了命令。
程程轉過身來,她看着Ethan,示意他停下,“Ethan,謝謝你,不要再跟過來,請給我一點最後的尊嚴。”
Ethan無奈的望着她。
學校,不再是原來的學校,律所也不再能進了,程程忽然覺得天旋地轉,幾乎要暈倒,她扶住了牆,望望周圍,Ethan的律所就在clark quay附近,這個時間克拉碼頭已經華燈初上,它被新加坡河環繞着,風景相當美好,但這五光十色的地方,如今看起來是這麽冷漠和陌生,河邊有好幾對戀人在絮語,看到他們程程覺得心更痛,她無力再走,也幹脆坐在河邊,她趴在胳膊上想着無望的未來,默默流淚,一個字驀然出現在腦海,那個字是特別容易的一個字,寫起來不過6筆,做起來也許只是一瞬間,比現在這樣要容易得多,但是,她又立刻搖了搖頭,這個字只能被封殺,無論如何都得活着,絕對不能想到那個字,她告訴自己,可是可是,活着,真的好難,真的好想結束這一切,不想再面對學校,不想再面對所有人鄙夷的眼神。
“程?是不是你?” 程程聽到有人叫她,但她不想理。但那人堅持地來到她身邊,程程淚眼模糊,看不清她是誰。
“程?真的是你,我是Hazel啊,你怎麽了?怎麽坐在這哭?”
“Hazel?”
“是我,還記得我嗎?給你拍過照。”
“記得。”
Hazel給了程程紙巾,“程,我看了這兩天的報紙,那次的攝影似乎給你帶來了麻煩。”
“跟攝影沒什麽關系,是有人故意挖出來找茬。”
“程,好好珍惜自己,犯不着這麽傷心。你值得更好的。”
“可是Hazel,我連律師也許都做不了了。”
“唉,你吃飯了沒有?”
“我吃不下。”
“吃不下也得吃,女孩子一個人在外國,倒下了就慘了。我帶你去吃飯,吃完飯,帶你好好散散心。”Hazel很有大姐大的架勢,程程被她拉起來去吃飯,吃完飯Hazel問她:“程,你要不要喝點酒?克拉碼頭可是酒吧街,來這不喝酒太浪費了。”
“我不會喝酒。”
“酒有什麽會喝不會喝的呢?灌下去就對了。”
“我喝一點點就會醉。”
“一醉解千愁,你這個時候最适合喝酒,會讓你忘掉一切煩惱。”
“真的?”
“真的。”
Hazel帶她來到一間叫做***的酒吧,她說因為程程是北京人,管它是什麽呢,程程想,就放縱一次吧。她跟着Hazel坐下來,Hazel點了飲料給她,說是只加了一點點酒精的飲料,程程喝了一口,甜甜的,一點酒味都沒有,很好喝,Hazel跟這裏面的人好像很熟,她有自己的圈子,程程不想參與,她坐在位子上聽歌,這時酒吧裏正有個男歌手唱着陳奕迅的歌,他嗓音跟陳奕迅很像,充滿了磁性,程程覺得自己的情緒忽然被這首歌偷襲了,無處躲藏,震撼不已。歌裏唱到:
“如夢令,從何處說起
夢一般劇情憑誰在推移
緣分在偷襲,命運在追逼
那些美好的瞬間得來不易。
在感情還能夠感人的時代
為什麽有情人還在颠沛流離?
誰辜負過自己,說不上可惜。
誰被世道放逐,身不由己。
誰曾朝不保夕,才為幸福而賣力,
才舍得面對鏡子,說我可以。”
這最後的幾句被歌手唱的恢弘大氣,頗能激勵人心,“誰辜負過自己,說不上可惜,誰被世道放逐,身不由己,誰曾朝不保夕,才為幸福而賣力,才舍得面對鏡子,說我可以!”我可以!我可以!程程逐漸從悲傷的情緒中站了起來,不能想到死,永遠也不能。她幹了杯子裏的飲料,忽然發了豪氣,她跟酒保說:“再來一杯。”
程程的情緒跟着酒吧裏面的歌起伏着,她已經喝了好多杯,她徹底地醉了,有人過來跟她搭讪,她竟然還朝那人笑,Hazel看她這樣,趕忙過來,她像個大姐大,罩着這個小妹妹,“程,你怎麽這麽快就喝醉了,別喝了,我送你回家。”
“不要,我還要喝,你說的對,酒是好東西,喝了能解千愁。”
“但你已經喝醉了。得回家了,程。”
“No,你別管我,你們都別管我,我自己可以!”她已經開始說醉話。
她推開Hazel,走到外面,踉踉跄跄的。Hazel攔不住她,“程,等等我,我得去把車駕出來,你站住。”
可是她并沒有等Hazel,自己踉踉跄跄地走着,她邊走邊哭,并沒有意識到,身邊有一輛黑色的賓利跟着她,砰地一下,她摔倒了,膝蓋破了一大片,她幹脆就跪在地上哭,車子停在了她的身邊,兩個人下來,其中一個要把她扶起來,她看了半天,覺得眼熟,“你是誰?看着眼熟。”
“程,我是Wilson。”
“Wilson?uncle Wilson?”
“對。”
“哈哈,不可能,uncle Wilson跟Alvin在一起。”
“程,你喝醉了,跟我上車,我送你回家。”
“才不要,都滾開,我誰都不跟,我要靠自己。”她本想站起來,可是膝蓋處的傷讓她痛得又重新坐在了地上,她哭得更傷心,“連地面也欺負我,好痛,好痛。”
另外一個人終于也蹲了下來,他把她抱在懷裏,撫着她的背,“程程,別哭了,程程,乖,不哭了。”